空白行
人脸识别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授权同意
访问量:185 发布日期:2021-3-18 11:23:48 发布人:adm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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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
人脸识别技术在金融、安防、交通、移动支付等领域的应用潜力巨大。比如,手机推出人脸识别功能,火车站刷脸检票、机场刷脸进站,蚂蚁金服、京东、苏宁等互联网企业推出的刷脸支付功能等,都是
人脸识别技术贯穿于生活的体现。近年来,人脸识别技术的发展带动了相关设备市场的迅猛增长。根据gen market insights调查数据显示,中国是
人脸识别设备最大的消费区域,预计2023年占全球比例将达到44.59%,在2018-2023年复合年增长率为29.53%。但
人脸识别信息与一般个人信息相比,属于生物信息,具有唯一性、不可更改性等特殊属性,很多用户用于自己的支付密码、账号密码,人脸信息采集极其便利,可以做到在被采集者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,获得其人脸信息。因为用户无法更改其人脸识别信息,一旦泄露,将严重影响用户的财产安全与隐私安全等。
随着
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不断扩展,有关这一技术所带来的信息泄露、个人隐私遭侵犯等信息安全问题也逐渐开始引发人们的担忧。而关于人脸识别信息非法采集的案例频发,据美联社报道,日前,美国联邦法官批准了一起针对facebook的集体诉讼和解协议。这起集体诉讼于2015年在伊利诺伊州发起,facebook被指控未经用户许可通过“
人脸识别”收集和存储用户面部数字扫描信息和其他生物信息。最终,facebook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,将向其160万用户赔偿共计6.5亿美元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个人信息安全规范》明确规定,人脸信息属于生物识别信息,也属于个人敏感信息,收集个人信息时应获得个人信息主体的授权同意。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《民法典》第1035条明确规定,处理个人信息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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